近年来,虚拟货币的兴起催生了“挖矿”这一高能耗、高技术门槛的行业,随着中国政府对虚拟货币监管政策的不断收紧,尤其是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后,曾经一度繁荣的“挖矿”行为也迅速从“灰色地带”滑向“非法边缘”,在中国现行法律框架下,进行虚拟货币挖矿究竟可能触犯哪些罪名呢?本文将对此进行梳理和分析。
需要明确的是,中国并非对所有类型的“挖矿”都一概而论地定罪处罚,核心的评判标准在于:挖矿行为是否获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,是否使用合法的资源(如电力),以及是否违反了国家关于能源消耗、产业政策等方面的强制性规定。 对于未经批准、非法进行的虚拟货币挖矿,尤其是那些涉及大规模、高能耗、破坏环境的行为,存在较高的法律风险,可能触及以下几类罪名:
非法经营罪
这是虚拟货币挖矿行为最可能触犯的罪名之一。
- 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,违反国家规定,从事非法经营活动,扰乱市场秩序,情节严重的,构成非法经营罪。
- 适用情形:
- 无资质经营:虚拟货币挖矿在中国已被明确为“非法金融活动”的关联产业,未经主管部门(如发改委、能源局、工信部等)批准,擅自从事大规模挖矿活动,可视为一种无资质的非法经营活动。
- 违反特许经营规定:如果挖矿活动涉及使用特定许可(如电力使用许可、电信业务许可等),而行为人通过非法手段(如窃电、绕过监管)获得,或根本不具备相应许可,则可能构成非法经营。
- 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:对于大规模、产业化运作的挖矿,若其行为对国家金融秩序、能源市场秩序造成严重扰乱,即使没有直接套用现有明文规定,也可能以“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”定罪。
- “情节严重”的认定:通常涉及经营数额、违法所得数额、非法经营对象的重要性、对社会秩序造成的影响等,对于挖矿而言,矿机数量、算力规模、耗电量、获利金额等都是重要考量因素。
盗窃罪
这是在挖矿实践中较为常见的一种犯罪形式,主要针对挖矿所必需的核心资源——电力。
- 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,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,构成盗窃罪。
- 适用情形:
- 窃电挖矿:这是最典型的情形,一些挖矿者为降低成本,通过私自接线、绕过电表、破坏计量装置等非法手段,大量窃取国家电力用于挖矿,窃电行为直接侵犯了电力公司的财产所有权,同时扰乱了正常的供用电秩序。
- 盗窃其他资源:在极端情况下,也可能涉及盗窃用于挖矿的其他设备或物资。
- 定罪量刑:盗窃罪的量刑主要根据盗窃数额、盗窃次数、情节严重程度等因素确定,挖矿耗电量巨大,窃电金额往往容易达到“数额巨大”甚至“数额特别巨大”的标准,面临的刑罚也将更为严厉。
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
虚拟货币挖矿,尤其是某些类型的挖矿(如利用恶意程序),可能对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破坏。
- 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,违反国家规定,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、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、修改、增加,后果严重的,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;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,违反国家规定,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、修改、增加、干扰,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,后果严重的,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。
- 适用情形:
- 利用木马病毒等恶意程序进行“挖矿”

- 利用木马病毒等恶意程序进行“挖矿”